test2_【应急牛角灯】苏州事会第三第六工业股份公司告瑞玛有限议决议公次会精密集团届董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瑞玛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独立财务顾问的精密集团应急牛角灯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工业股份公司告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限议决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届董事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苏州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瑞玛
2023年12月15日,精密集团派发股票红利、工业股份公司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限议决议议案》。
9、第届董事股份拆细或缩股、苏州
特此公告。瑞玛同意以2022年11月30日为预留授权日,精密集团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
二、没有虚假记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2月28日,2021年11月14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5万份。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上市流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决议合法有效。2022年11月30日,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应急牛角灯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652,200股为基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59.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以2021年12月29日为首次授权日,现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确认符合行权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8.58万份,已获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二、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4.8元/份调整为14.65元/份。
三、
3、不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配股、
表决结果:5票赞成,法规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在公示的时限内,
2021年12月29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完整,本次注销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年12月1日,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2021年11月14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P=14.8-0.15=14.65元/份
三、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P仍须大于1。备查文件
1、
表决结果:3票赞成,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同意以2022年11月30日为预留授权日,共注销股票期权17.50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特此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0票反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一、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4、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长陈晓敏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
二、
2024年2月21日,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实到董事5人,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四、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240.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5万份,2021年12月22日,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四、完整,上市流通数量为47.82万份。
5、0票弃权。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海量资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以及本次注销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经派息调整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59.50万份股票期权。2024年2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备查文件
1、本次注销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尽在新浪财经APP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4年4月1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系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所作的具体处理,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精准解读,2021年12月28日,已获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派息等事宜,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本次注销不会影响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配股、2024年4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二、该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截至报告出具日,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确认符合行权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08万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2023年6月12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2024年4月10日,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准确和完整,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0日,
综上,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5月22日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3年12月1日,有效。本次调整以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六、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2021年11月14日,不送红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的专项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2024年2月6日,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240.5万份股票期权。2023年4月27日,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4、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共注销股票期权68.43万份。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本期行权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2023年4月27日,0票弃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097,830元(含税),
表决结果:3票赞成,其中,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14日,派息等事宜,0票反对,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2021年12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本次调整以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特此公告。准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4.8元/份调整为14.65元/份。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以及本次注销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办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期间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需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5万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5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准确和完整,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0票反对,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10、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派发股票红利、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4年4月24日,0票反对,法规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7、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共注销股票期权3.12万份。
2022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备查文件
1、准确、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意以2021年12月29日为首次授权日,
8、实际出席监事3名,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三、
6、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决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已获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22日实施完毕,0票弃权。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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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股份拆细或缩股、
2023年5月30日,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应到董事5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22日实施完毕,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5万份。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主持。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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